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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務部和領事館的區(qū)別

1、韓國法務部:韓國管理居住在韓國的外國人或者申請來韓國的外國人的各項事務的政府機構。

2、領事館(consulate):代表一國家政府派駐另一國家處理外交事務的機構,也有同時兼作領事的住所,通常設立在首都以外的城市,如較多僑民居住或是該國國民經(jīng)常前往的城市。通常負責簽證發(fā)放、文書認證、僑民保護和協(xié)助(如補發(fā)護照)等事務。

韓國目前在留學方面實行"返簽證"政策。通用意義上的"返簽證",是指由邀請人為出訪人員在前往國國內(nèi)的出入境管理部門辦好簽證批準證明,然后連同申請人的護照及填寫的申請表格、照片等材料一起呈送前往國大使館。駐華使館只憑批準材料,在申請人的護照上簽證,不須再向國內(nèi)移民部門申請。返簽證的規(guī)格形式雖然各國各有不同,但一般只要獲得了返簽證就意味著入境獲得批準,護照送往前往國使館后,也不需要太長的簽證時間。有的持返簽證,就可前往該國入境。目前實行返簽證的國家大多數(shù)在亞洲,主要有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等。

就韓國留學而言,學生由其在韓國的申請學校為其申請返簽證,申請材料遞送到韓國法務部接受審核,審核通過的將獲得法務部簽發(fā)的簽證頒發(fā)許可證,這個簽證頒發(fā)許可證,就是我們通常簡稱的"返簽證"。

有了這個簽證頒發(fā)許可證,再按照韓國駐華大使館要求準備一些普通材料,學生在4個工作日左右即可順利領取到簽證。大使館簽證處在這個過程中的主要職責是發(fā)放申請表格、核對身份、驗收申請材料以及發(fā)放簽證等等,如無特殊原因,大使館不會拒絕為持有簽證頒發(fā)許可證的學生完成最終的簽證程序。

這樣的簽證程序有它絕對的優(yōu)點,由于審批簽證的主要決定權不在簽證處,所以就不必擔心面試和語言的問題,這對從沒有過簽證經(jīng)驗的學生來說相當有利。但同時這種程序也具有周期長的特點,學生在取得學校通知書以后,韓國法務部審核返簽證申請材料仍需要半個月到一個月的時間,因此如果簽證申請得比較晚,很有可能影響自己的開學日期。所以,準備去韓國留學的學生要考慮到這一點,盡量提早準備好自己的申請材料,不要耽誤。

有了反簽證不會拒簽。

本文已被瀏覽:次 發(fā)布日期:10-12-08 14: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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